各有关单位:
在各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,2020年版《中国药典》已正式颁布。药用辅料作为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《中国药典》标准受到药用辅料及药品的研发、生产、使用和监管各方的广泛关注。为确保相关标准的正确执行和持续改进,对《中国药典》药用辅料标准实行“品种监护人”管理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品种监护人的职责
(一)及时解答《中国药典》药用辅料标准实验操作方面的咨询,确保标准的正确执行。
(二)收集各方对《中国药典》药用辅料标准的意见,跟进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研究进展及行业动态,配合完成标准评估,及时提出标准修订建议。
二、品种监护人的确定
(一)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相关品种特点和各单位经验,将2020年版《中国药典》药用辅料标准逐一落实到负责单位。
(二)各标准负责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将每个标准逐一落实到具体负责人,承担“品种监护人”的相应职责。
《中国药典》药用辅料标准“品种监护人”联系方式(202006版)见附件。根据品种及监护人的变化情况,将及时公布更新版本。
三、其它事宜
各有关单位在执行《中国药典》药用辅料标准中,对实验操作有疑问的,可与“品种监护人”联系咨询;对标准有修订意见和建议的,可书面反馈国家药典委员会。
收文单位: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
邮编:100061
国家药典委员会药用辅料标准工作
联系电话:010-67076525、67079566
邮箱:475@chp.org.cn
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药用辅料对照品工作
联系电话:010-67095126、67095722
邮箱:liyue@nifdc.org.cn
国家药典委员会
2020年6月17日